【党建】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来源:新闻网点击数:1310更新时间:2018-09-22

马克思主义学院 报道

9月19日上午,马克思主义学院直属党支部组织学院全体党员教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书记强飙主持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强飙强调,本次学习是进一步落实和推进省委巡视整改的要求,也是加强和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举措,通过交流学习,聚焦工作中心,全方位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让党建工作成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他首先介绍了《条例》的发展历程,宣读了中共中央关于纪委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主要内容,带领与会党员学习新修订《条例》的内容。

强飙指出,新修订《条例》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在理论、实践和制度上的一系列创新,体现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条例》与每一位党员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要求全体党员教师要认真领会学习贯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时刻把纪律铭记于心,履职担当尽责。

与会党员老师就学习贯彻《条例》进行了交流。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赵欢春说,学院组织本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很有意义,马院作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阵地,要走在学习新修改《条例》的前列,党员教师要认真学习新修改《条例》的内容,对警戒行为怀有高度敬畏之心,将学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她个人进行了表态: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深刻领会《条例》内容,以身作则。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李祥表示,“党纪高于国法”,作为党员,不能将自己等同普通群众,在政治意识、组织纪律等方面要严格要求自己。顾玉兰教授认为,立规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传统,《条例》是党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并将学习落实到行动之中。邝艳湘副教授说,马院教师有两重身份,作为党员要遵守党纪党规,作为思政教师不仅要守住政治底线、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还要引领学生的“三观”教育,启发学生的思辨能力。庞超老师提出,新《条例》以党规的形式对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明确规定,党员要以党纪为底线,遵守党的基本规章制度。其他党员教师也纷纷表示要加强对新修改《条例》的学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党规。

会后,召开了马院党政联席会议。会上,对即将开展的校内巡察工作和下半年需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及学院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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