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 报道
为了促进校务公开、提升办公会决定的执行效果,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党政办公室拟邀请相关部门对一些重要会议纪要进行具体解读。
11月28日,学校召开了2019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了党政办公室提交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议题。会议研究决定出台《南京审计大学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南京审计大学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试行)》中有五大亮点:
1.明确了授权主体。本次试点启用的合同专用章为“南京审计大学科研合同专用章”“南京审计大学人事合同专用章”,分别授权科研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使用,其中人事合同专用章的使用需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2.明确了覆盖范围。科研合同是指纵向科研合同、横向科研合同、著作出版合同。人事合同是指事业编制教师引进合同书、预聘-长聘制教师聘任合同书、润泽兼职教授聘任合同书、全职聘用合同书。
3.明确了授权条件。归口管理部门将管理人员、用印流程、合同模板提交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后,学校进行授权。
4.明确了使用流程。科研合同、人事合同经归口管理部门全面审查后,由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并盖南京审计大学相关合同专用章,其中人事合同需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5.明确了责任主体。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学校合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学校合同专用章的规范管理、使用审核与监督等工作。
其中相关条款修订后的内容: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合同承办部门审核并签署,使用“南京审计大学”印章参照学校用印申请流程办理。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下并即时清结的合同除规定外,可不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南京审计大学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出台,将科研合同和人事合同授权科研和人事部门归口管理,旨在推动二级管理、归口管理,让职能部门发挥合同管理的主体作用。待条件成熟后,党政办公室将进一步启动其他领域合同专用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