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道

法学院邀请吉林大学刘晓林教授作《中国刑法史的名与实》讲座

发布时间:2023-12-12浏览次数:202文章来源:新闻网

法学院 报道

12月8日下午,法学院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吉林省突出贡献人才刘晓林教授在文心楼教学法庭作“中国刑法史的名与实”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艳丽教授主持,法学院李相森、许梦阳等老师和一百余名同学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刘晓林围绕“包括刑法史在内的部门法史是什么”这一主要问题,对“中国刑法史的名”进行阐释。关于中国古代和‘刑’有关的法律规范的发展、变迁背后蕴含的逻辑,他以1979年刑法中有关类推原则的法律条文为例,对于该条文被删除后如何在其他条文中予以体现进行了介绍。他指出,刑事法律规范的发展、变迁及其逻辑并非仅仅依靠罗列法条甚至单纯地描述立法活动就能揭示,还需要去探究“中国刑法史的实”才能回答。他以现代刑法中“杀人”和“致人死亡”两词的含义、古代法律中犯罪主观方面从“眚和非眚”发展到“端和不端”以及古今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内容为例,指出研究刑法史的“实”要从立法语言入手,探究其在实际运用中应该解决的问题。而这个过程也正是梳理刑事法律规范变迁的逻辑问题的过程。

本讲座系“文济天下·法学一级学科学术讲座”系列活动之一(第198期),由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科研处以及政府审计与区域化治理法治化研究院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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