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汪太贤教授学术报告会

主  题:宪法权利的限制方法及其后果

内容简介:自宪法规定自由权利以来,宪法对其所规定自由权利都实施了限制。从方法和技术看,可分为宪法限制和法律限制。在宪政国家,这两种限制只是一个方法或技术问题,而在非宪政国家,这两种限制的后果则完全不同。

报告人:汪太贤   教授    博导

                 西南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科带头人

                 全国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时  间:2013年5月27日(周一)19:00

地  点:教学法庭

举办单位:研究生处、法学院、科研处

责任编辑: 科研处